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國小家教老師
案件編號 TK13061719VJFT11 ・2013/06/17 更新
執行地點
桃園市
需求說明
案件說明:有經驗佳,須具學校英文及全民英檢初級考試之輔導能力。英數能力佳,有安排讀書時間表及督促能力。 親和力佳,有耐心、愛心。 指導國小學生作業, 並教導與督促學生唸書, 當有問題的時候再加以解答,時間星期六~日各四小時,每月三週............... 國立大學學生佳,上班族兼職亦可。 時薪250元,周六日各4小時,每月三週共24小時,薪約6000元 執行地區:桃園縣中壢市 預計執行工期:一個月內 注意事項:親和力佳,有耐心、愛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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